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开展各学位点(含新增点)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做如下说明。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为抓手,以完善分类培养体系为路径,以服务需求和提高质量为主线,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发展,实现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构建“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提升立德树人成效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研究生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深入挖掘课程中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2.坚持分类培养,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按照《郑州航院研究生分类培养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分类制订培养方案,深入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注重产出导向,实施分类培养,明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
3.坚持办学特色,体现学科优势
结合学校“办强航空航天类工科、办精传统经管类学科,构建以航空航天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以提升服务航空航天产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能力为目标,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和特色,将航空航天特色融入到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特别是融入到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中,努力成为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三、基本要求
1.以一级学科为单元修订培养方案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以一级学科专业为修订单元修订培养方案。
2.修订培养方案的责任单位
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学科专业牵头培养学院负责提交,所有培养学院共同修订(附件3《培养方案制订责任单位汇总表》),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考虑人才培养实际,遵循教育基本规律,统筹制定既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又体现个性化和特色的一级学科培养方案。原则上一个一级学科只能制订一个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属人才培养差异需要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可分学院制订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对于同一专业类别(领域)跨不同学院招生的,各培养学院应加强沟通协调,对相同或相近课程进行优化整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各全国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科特色制定。各学科应对标国内3-5个一流学科培养方案,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基础上,制定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撰写培养方案。
3.明确要求、凝练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点击打开)和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明确获得本学科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学术能力,明确学位论文和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要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和培养特色。一级学科下凝练的若干研究方向,原则上要对应二级学科,或者包含某些二级学科。
4.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附件4)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附件5),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课程内容应与本学科的学科内涵及学科范围相匹配;要紧跟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进展,兼顾学科交叉与融合,全面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每个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要有核心课程,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设定、课程体系的设置、培养环节的确定等,要体现本学科凝练的若干研究方向。牵头学院确保同一学科专业的学位基础课一致,方向特色可在学位选修课中体现。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公共课(规定设置的公共政治、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一级学科学位基础课、学位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四大类,相关培养学院在参照《郑州航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附件6)基础上,撰写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7)。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可按照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根据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校特色科学制订。如无明确要求,应参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四大类课程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公布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附件8)和《郑州航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附件9)制订,其中的课程设置表参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0)中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填写。
5.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大纲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11)文件精神,结合《郑州航院研究生课程思政实施方案》(附件12),充分发挥课程的思政教育功能。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3)中教学团队至少2人,在教学目标中包含课程思政要求,在教学内容中体现课程思政,在学习评价中要含有课程思政观测内容。
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或修订教学大纲,已设课程编号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询,新设课程按照《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附件14)编码,目前暂由研究生处统一编写,不用填写。如一门课程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中教学内容相同,禁止另设课程,可共用一个课程编码和名称。
6.深化课程教学管理改革,探索部分公共课程实行线上教学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15),加快推进研究生研究性教学改革创新,实现研究生毕业前,全员参与科研项目、研发项目等科研创新实践,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支撑学校高水平航空航天大学建设。
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免修、免听措施的具体条件设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程伦理》《科研伦理与学术道德》等公共课程进行试点,实现线上教学与考核。
落实研究生公共选修课,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体育、美育类课程,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为18学时/学分,根据全校研究生选课人数,结合研究生处课程体系构建需求,择优开设。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应组织不少于10名校外专家(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资深社会机构专家不少于30%)对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可以采用现场或函审等方式,并向研究生处提供专家名单和专家意见。
1、提交材料清单
(1)教学大纲,以“学院代码-课程编号-课程名”命名,如“01-Y012010-会计理论研究”。教学大纲内容格式见附件13。
(2)培养方案,以“学院代码-专业名称-培养方案”命名,如“01-会计-培养方案”。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7),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0)。
(3)教学大纲汇总表(不含公共课),以“学院代码-课程汇总表”命名,如“01-课程汇总表”。课程汇总表及全校课程库见附件16。
(4)校外专家名单及意见,以“学院代码-专家信息表”命名,见附件17。
(5)学位评定分委员决议。
2、提交时间
请于2024年9月10日之前,将培养方案(含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处培养科综合楼224室,电子版发至pyk@zua.edu.cn。
联系人:张培宾 陶羿妃
联系电话:61912559
五、培养方案答辩
研究生处审核后,按学科门类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培养方案制订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院长和直接制订人参加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养方案通过初审后才可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答辩通过后从202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